健全質量管理的政策措施。健全強制性產品認證體系,建立科學合理的認證目錄動態調整機制;完善“領先者”企業標準體系。推進第三方評估機構發布企業標準目錄,引導更多的企業宣布更高質量的標準。修改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,整合和完善強制性標準。
在競爭規則領域深化開放合作。推動內貿法規、監管體制、經營資質、質量標準、檢驗檢疫、認證認可等與國際接軌。積極推進檢驗檢測認證與外資、產能合作項目的緊密對接,加強國際合格評定人才培養,積極參與制定認證認可相關國際標準和規則。
促進國內外消費品標準的接軌。制定和修改了一批醫療器械、消毒用品、智能照明電器、家用電器、學生用品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方面的國家標準和檢測方法,加強了國際標準的采用。實行內銷和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,積極開展消費品高端質量認證。起到協會商會的作用。推動各行業協會商會制定發布產品和服務標準,參與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、團體標準的制定和政策法規的制定。
起到市場專業服務機構的監管作用。全面推行國家統一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,深化檢驗檢測機構、認證機構市場化改革,推動第三方檢測機構、認證機構的發展。